国家医保局:158个基层病种“同病同付”

[综合] 时间:2026-08-31 03:18:30 来源:自取其咎网 作者:综合 点击:96次

  记者从国家医保局获悉:按病种付费3.0版分组方案即将发布,同病同付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,医保国家医保局初步遴选确定首批基层病种,局个基层其中DRG(疾病诊断相关分组)基层病种31个,病种DIP(病种分值付费)基层病种127个。同病同付这些推荐病种将实现“同病同付”,医保即在一个统筹区内,局个基层基层病种在不同等级的病种医疗机构执行相同的支付标准。

  基层病种是同病同付指适宜在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收治,相关医疗机构具备承接能力且诊疗技术成熟的医保常见病、多发病及部分慢性病病种。局个基层

国家医保局:158个基层病种“同病同付”

  《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病种指导意见》印发以来,已有5个省份印发配套文件,同病同付22个省份形成初步举措,医保围绕基金流向基层、局个基层服务优在基层、待遇向基层倾斜等目标,形成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“一揽子”政策。

国家医保局:158个基层病种“同病同付”

  31个DRG基层病种中,有内科病种27个、手术操作病种4个。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基层病种不是强制执行的清单,地方可结合实际细化调整,让支付标准更好地匹配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。

国家医保局:158个基层病种“同病同付”

(责任编辑:综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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